开曼群岛良好存续证明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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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曼注册处于2019年10月25日发布了一项有关核发良好存续证明书之通知,请参阅以下连结:-

https://www.ciregistry.ky/wp-content/uploads/dlm_uploads/POLICY-GOOD-STANDING-CERTS-updated-Oct-2019.pdf

若经济实质与受益拥有权之相关规定皆已遵循,即便当年度的年度执照费用及周年申报表尚未支付与归档者,良好存续证明书仍可于1月份核发。

1月31日之后,下列任一项未完成者,公司注册处将不核发良好存续证明书:-

  1. 经济实质申报书
  2. 最终受益人名册
  3. 申请时当日未付之年度执照费及罚款
  4. 周年申报表

如您有任何问题,请不吝与您的键为代表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