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始实施《非香港公司规例》

 In 香港

公司注册处已发出公告“非香港公司的运作(揭露公司名称,公司注册地点及成员的有限责任)规例”(第622M章)“,并即将在2019年8月1号开始实施。

该规例的规定包括要在每个营业场所, 每个联络文件和交易工具(包括支票,发票,收据或信用状)清晰连续地显示:

  • 名称
  • 注册地
  • 会员的有限责任(如适用)

如非香港公司违反该规例的相关规定,则该公司,该公司的每位负责人,及该公司每位授权或准许该项违例事项的代理人,即属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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